'提供汽车养护产品代工服务(oem)
一、代工(oem)服务对象:
1.汽车生产厂家;
2.大型汽车销售服务(4s)集团;
3.具有法人资质的各类经营企业;
4.拥有注册商标主权的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二、代工(oem)服务形式:
1.按客户要求提供产品和包装,全部代工;
2.客户自备包装,我方提供产品包括按客户特殊要求提供产品,进行罐装生产;
3.客户自带产品(或配方),我方提供包装罐装;
4.客户自带产品与包装,我方进行罐装。
三、代工(oem)服务内容:
全系列汽车养护产品(燃油、润滑、进排气、冷却、传动、动力转向、燃油宝、燃油添加剂)
四、代工(oem)流程:
1.双方洽谈,确定意向;
2.双方确定质量标准,确认产品样品;
3.双方交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等资质证件复印件;
4.双方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书;
5.委托双方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及授权使用证书;
6.双方履行财务手续;
7.安排生产,检验标准为委托方提供或确认的技术标准或双方确认封样的样品;
8.双方履行交货手续,委托方可选择自提或委托我方代为发运;
9.委托方收货后反馈有关信息;
10.可为委托方提供产品性能样本、宣传资料样本及产品使用说明和技术操作方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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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余先生(个人)
13823195515
中国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