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7年12月22日中共达州市委四届第41次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
免去市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何长华同志市纪委秘书长职务。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刘洪波同志任市纪委秘书长。
免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尹德彬同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委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委书记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尚莉同志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德顺同志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成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友国同志市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残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文忠同志市残联党组成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农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跃同志市农业局党组成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商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邬金海同志市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人防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铿同志市人防办党组成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谭亲万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委书记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旭同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委书记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明同志市国资委党委委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委书记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鹏同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严铭同志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道平同志市委编办副县级纪检员职务自然免除,副县级待遇不变。
市政协副秘书长,市政协机关正县级纪检员魏林俐同志市政协机关正县级纪检员职务自然免除,正县级待遇不变。
市文联党组书记,市委宣传部副县级纪检员姚军同志市委宣传部副县级纪检员职务自然免除。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县),市委政法纪工委书记(兼)陈华强同志市委政法纪工委书记职务自然免除。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罗昌印同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委农工委副县级纪检员徐小东同志交流任市森林公安局政委,其市委农工委副县级纪检员职务自然免除。
市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雪梅同志交流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免去其市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职务,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向前同志转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书记,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委办公室副县级纪检员刘松松同志任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其市委办公室副县级纪检员职务自然免除。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纪检员胡松涛同志任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纪检员职务自然免除。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立舜同志交流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傅元杰同志交流任市纪委派驻政协达州市委员会机关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职务,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正县级检察员王勇同志交流任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正县级待遇不变),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正县级检察员职务,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调研员赵尧同志交流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正县级待遇不变),免去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调研员职务,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党建办副主任蒋依勇同志任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免现职。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旭东同志交流任市纪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职务,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黎晓红同志交流任市纪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旅游局党组成员职务,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委群众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副县级纪检员黄奎同志交流任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其市委群众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副县级纪检员职务自然免除。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钟成同志交流任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职务,其纪委书记职务自然免除。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三忠同志交流任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纪委(市监察局)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县)陈万彦同志交流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免现职。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鞠涛同志交流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职务,其纪委书记职务自然免除。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川同志交流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炳元同志交流任市纪委派驻市国土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正县级)刘智同志交流任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组长(正县级待遇不变),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其纪委书记职务自然免除。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崇同志交流任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齐华同志交流任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教育局党委委员职务,其纪委书记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正县级)杜泽权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职务,正县级待遇不变,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另有任用。
免去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琼英同志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成员职务,副县级待遇不变,其纪检组长职务自然免除,另有任用。
免去万源市委常委,原万源市人武部部长孙显金同志万源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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