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期限过了可否解除合同
合同撤销权期限过了可解除合同,因为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不同。可以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权有效期为1年。而该1年是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期限过了可否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