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卫生间定义为:“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往的便溺空间,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成为功能齐全的盥洗空间。
从人们的健康角度出发,卫生间应至少具有三件套设施,即洗手盆、蹲(坐)便器、淋浴器或浴缸。据调查,多数住户愿意以方形浅底盘隔离隔断的淋浴小间取代浴缸,其一可以节约热水资源,其二可以节省空间。因此,在中小套型中不设浴缸,只设冲淋设施的设计理念具有实用价值。
一、住宅卫生间设计要求
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应至少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设备或为其预留设置位置及条件。三件卫生设备集中配置的卫生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0m